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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21-01-08 17:40 [ ] 浏览次数:

2020年,我市按照“强基础、补短板、优服务、创特色”的要求,扎实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全市各类交易总额破千亿。积极推动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完成工程、采购、资源资产、环境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整合工作。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优化服务标准流程,从项目注册、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发布、投标报名、保证金缴纳,到开标评标、结果公示、资料归档等环节,实现全流程电子化。1-12月份,全市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8546项,交易总额1258.9亿元,节约资金131.6亿元,交易额同比增长89.5%。

2、全国首家实施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改革。9月25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合作协议。我市充分利用阿里拍卖的数据、技术和服务优势,提升国有资产增值能力和交易效率,系全国首家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改革的设区市,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专家调研组誉为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盐城模式”,并应邀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拍卖理论在国有资产交易中应用研讨会”。

3出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首次以清单化、目录化方式,明确了公共资源进场的类别和范围,分为工程类、采购类、资源资产类、环境权类等四个大类115个小项。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入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4、服务抗疫成效明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全力支持复工复产,保障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稳运行。市行政审批局制定出台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下发全市执行。通过建立“绿色通道”、“不见面”服务、现场管控等措施,全力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5、建立重点项目“五专”“四优先”服务机制。着力打造“建立专题会办制度、开辟专门工作通道、举办专业知识培训、开展专项业务检查、邀请专家把脉会诊”的“五专”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班服务城北地区改造等重点社会事业项目。联动实行“四优先”服务方式,做到“优先审核备案、优先上网发布公告、优先安排开评标场地、优先协助处理异议投诉”,全力提升招投标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年累计服务城北地区22个项目、33个标段,交易总额233.22亿元。

6、健全完善一批工作制度。市行政审批局先后修订完善市公管委联席会议制度、会办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数据统计与分析等4项制度,出台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负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规定、评标(评审)专家考核评价办法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类交易活动。

7、深化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共享。对现有交易系统实施升级改造,市域范围内依法必招项目实现“一市一平台”,各县(市、区)均不再保留公共服务系统和交易系统。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全市共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保留7件,并上网公示,县级制度全部清理,保持全市范围内对市场主体规范性要求的一致性。

8、多措并举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强化信用承诺,取消投标企业诚信库线下审核环节,让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不见面”开标,全面加强过程管理,提升投标企业便利化。1-12月,全市“不见面”开标2520个项目,总金额达711.28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8月份至今,市级政府采购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210个,帮助企业减少资金占用逾3500万元。加强第三方信用报告使用,探索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免缴或少缴履约保证金,减少投标企业资金占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保险等多种缴纳方式,我市电子保函系统自10月份上线测试以来,已开具电子保函598份,保额16314万元。

9、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骗取中标及其他失信行为打击的力度。全年共对88家违法违规投标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其中采取限制投标35起,没收保证金17起,罚款27起,移交司法机关2起,有效净化了全市招投标市场环境。

10、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服务队伍。按照努力提升交易服务、交易监管能力水平现代化的要求,先后通过视频直播、座谈交流、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和各行政监管部门、重点园区、国有企业招投标人员、代理机构,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宣讲。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创新举办了远程视频学习班,邀请资深专家,对招标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讲解,实现参训对象全员化、培训方式远程化、培训内容实战化,有效降低了学习成本,提升了培训效果。同时定期邀请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走进招投标”,通报系统内外违法违纪案例,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市场主体代表旁听招标投标案件庭审活动,切实增强红线意识、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推动招标投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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