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方便广大市民朋友的办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2024年4月4日(星期四,农历二月廿六)至4月6日(星期六,农历二月廿八)放假,共3天。
2.2024年4月7日(星期日,农历二月廿九)开始正常上班。
3.2024年4月6日(农历二月廿八)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支队窗口、出入境支队窗口正常对外提供服务。
4.放假期间,中心其他窗口暂停对外办理业务,请需要前来办事的群众合理安排时间。
5.清明节期间为事故多发期,在清明节期间返乡祭祖的市民朋友要注意旅途人身财物安全。
特此通知!
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