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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机动车环保标准5月1日实施

发布日期:2019-04-29 11:31 [ ] 浏览次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于2019年5月1日实施。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就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这两个新标准提出要求,要求各机构及时做好人员培训、设备更新、检定校准、软件更新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将作出标准变更许可。(市市场监管局许可处)


来源: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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