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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困难群体 推行“容缺”速达盐城让政务服务更有“温度”

发布日期:2023-05-11 18:16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急性的基本生活困难,盐城市行政审批局市县联动、试点推行社会救助类服务事项“承诺+容缺”审批模式。该市滨海县作为改革试点县区,积极创新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能,由行政审批局、民政局、信用办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对“临时生活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首批5个社会救助事项实行“信用审批+数据核验+村级民主评议”审批,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擦亮了了政务服务的“民生底色”。相关改革举措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高质量民政事业发展优秀成果奖。

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社会救助类服务事项提供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渠道,线上PC端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旗舰店,手机端依托“我的盐城”APP,为申请人提供网上办、掌上办渠道。各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咨询、受理、收件,同时为线下材料填写或在线事项申报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简化流程智能审批。再造办事流程,优化审批规则,将原先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所需的纸质材料全部取消,申请人所需信息、材料均通过大数据在线获取或通过电子材料予以替代。以线上实时电子签名代替线下纸质签字,使整个申报流程电子化。

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在申请社会救助容缺审批时,由申请人签署信用承诺书,系统自动核验社保、医保、不动产等信息实现申报环节“秒批”,然后由民政部门组织村级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通过当日即批准对困难群众先行实施补助,先批后核,将以前申请时间最少在2个月以上,压缩到现在5天内即可完成审批。对通过信用承诺审批模式先行实施补助的困难群众,民政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对其经济状况等进行核对,若核对结果与其承诺不符合,民政部门则追回补助,并由县信用办对其进行失信惩戒。

试点以来,已对61个因病、因灾等突然陷入困境的家庭进行了审批,惠及群众100余人次,通过承诺办理、“容缺”审批,弱势群体5天内即可领取补助,全力回应了民声民愿,扩大了社会救助体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社会效果。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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