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措并举,着力打造更加公开公开公正的交易服务环境,推动全区交易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排除外界干扰,评委评审更加“专心”。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执行《大丰区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记录5类可能影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平公正的干预行为,记录潜在干预、影响交易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领导干部、交易主体等人员。开展登记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插手干预、影响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贯彻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确保评委能够不受外界干扰的环境下,专心致志地投入评审工作中。
加强环节管理,评委评审更加“净心”。评委在进入评标区域后,需在等候室内统一等候。待到评标开始时间,工作人员引导评委有序进入既定的评标室。在评审过程中,严格规定评委不得随意走动或发表不当言论;进入公共区域,需通过门闸设备进行身份验证,并记录评委的行动轨迹,有效避免评标中的任何不当交流。在整个评委评审过程中,招标代理一般不得进入评标室,见证室监督人员通过远程视频开展监督工作。通过科学化管理,确保评委评审的独立性。
规范标前准备,评委评审更加“放心”。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肩负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重要职责,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大丰区作为盐城市先行先试的典范,率先建立标前工作区,方便招标人在指定区域开展评标准备工作,核查投标人业绩、在建工程等方面的问题,并将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作出相应处理。这一举措显著降低评标结果公示期间的质疑投诉概率,有效预防评委需重新评审的情形,避免可能导致项目延期的问题。
保障劳务支付,评委评审更加“安心”。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评标专家享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的权利。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预算中设立评标专家评审费集中支付专项经费,代为统一支付依法必招工程和集中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的评审费,改变“谁使用、谁付费”的规则,有效遏制评委因利益关系而屈从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不当要求,确保支付过程的透明化和可追溯性。
强化廉政提醒,评委评审更加“公心”。在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等候室,循环播放廉政教育片,展示交易主体违规被处理的案例,同时摆放廉政相关书籍,强调廉政的重要性;设立评委承诺墙,确保评委在进入评标室前能重温所作的承诺;在评标室内,显著展示16字标语:“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实行终身负责制”,以强化责任意识;在专家培训会议上,通报近年来查处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通过廉政教育提醒和警示措施,进一步提升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下一步,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秉持创新与服务的核心理念,进一步深化评委独立评审的内涵,积极探索实施工位制分散评审模式,运用独立评标仓等创新形式,持续开展远程评标工作,赋能大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