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拟确定的盐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情况予以公示。
经发布征集公告、自主申报、专家综合评审等环节,拟确定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5884668715)为盐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依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授权运营范围为市(县)人民政府、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期限3年。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盐城市数据局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联系电话:0515-69083737,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737办公室,邮箱:ycsjjsjzyc@163.com。
盐城市数据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