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在省数据局统一部署下,盐城市在全国范围内首批完成4个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3月14日,首批公共数据资源公示登记结束,正式取得登记确认单。首批登记的公共数据资源包括自然人生存状态分析结果、公共资源交易中标结果、公共资源交易标段、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等数据。
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是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必要举措,对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明确数据持有和开发状态,对外公示并接受合理异议,促进数据规范合规供给。二是摸清数据资源“底数”,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助力构建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三是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为数据需求方提供准确全面的查询渠道,进一步激发用数活力,加快数据价值释放。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潜能,更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