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根据《关于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盐发〔2024〕2号)和《盐城市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计划(试行)》(盐数发〔2025〕36号)文件精神,盐城市数据局在广泛征求了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形成了《盐城市“数字经济人才”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科(市数据局规划协调科),联系方式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邮件发送至:ycssjj620@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数据局规划协调科,邮政编码:224000。
附件:《盐城市“数字经济人才”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盐城市数据局
2026年9月4日
